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库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现对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库遴选项目进行遴选采购,现发布遴选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库遴选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
3、委托代理编号:HNJC2026-0810035
4、服务期:详见遴选文件
5、采购项目需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的,可只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说明。
以上“近三个月”是指: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备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的规定,供应商可按遴选文件中响应文件的组成附件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采购活动,除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9 月 9 日至2026年 9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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