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分行律师库入库资格项目(第二次)(包件二:农行宿迁分行(沭阳县)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委托,现就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分行律师库入库资格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根据招标人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分行律师库入库资格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A10H500S26055002(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6-2243)

 二、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本次拟通过4个包件采购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代理各种招标人认为需要外聘律师的诉讼案件,包括招标人本行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机构)为当事人,通过或可能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的各类案件,包括:

(1)普通民商事案件,即各级机构为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破产申请人、仲裁申请人的案件(以下简称主诉案件)和各级机构为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仲裁被申请人以及被追加或变更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以下简称被诉案件);

(2)各级机构作为被告人、被害人的刑事诉讼案件;

(3)各级机构为原告或第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

2、各类非诉讼业务,包括

(1)法律审查;

(2)外部尽职调查

(3)律师函等。

包件一:农行宿迁分行(市辖区)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包件二:农行宿迁分行(沭阳县)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包件三:农行宿迁分行(泗阳县)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包件四:农行宿迁分行(泗洪县)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包件拟选取不超过2家中标人。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包件。本次招标开、评标按包件一至包件四的顺序进行,若先评某包件选取N名中标人,被推荐为前N名的中标候选人,在后续包件中参与评分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依次递推排名其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少于3家,不多于中标供应商+1)。如某包件失败或只能选取1家,除选取的一家外合并使用包件一市区结果作为服务供应商。

(二)采购有效期: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为5年。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如招标人对入围供应商的验收结果满意,招标人有权决定在保证服务要求等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同,累计不超过5年。如招标人上级行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进行集中采购,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招标人不承诺也不保证本次入围律师事务所必然能够获得与招标人的合作项目,入围律师事务所也无权就招标人及其任一分支机构选择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三)入围供应商数量:各包件均选取不超过2家供应商。实际参与包件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与拟入围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1的比例,招标人保留调整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的权利。

服务范围及对象:

包件一服务范围:农行宿迁市市辖区内各分支机构法律咨询及相关法律事务服务;

包件二服务范围:农行宿迁市沭阳县内各分支机构法律咨询及相关法律事务服务;

包件三服务范围:农行宿迁市泗阳县内各分支机构法律咨询及相关法律事务服务;

包件四服务范围:农行宿迁市泗洪县内各分支机构法律咨询及相关法律事务服务。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投标最高限价/。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所有包件均适用):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最近年度检查考核记录(若最近年度检查考核正处于公示或年检阶段,可提供司法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中‘律所年度考核初审合格’结果的截图;如为当年度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可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情况说明函替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

4)投标人或其所投平台建设/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7)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金融行业法律服务业绩案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内容:①裁判文书原件扫描件,或从官方渠道下载的裁判文书扫描件;裁判文书须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案件代理人、委托人为金融行业金融机构,业绩时间以裁判文书落款日期为准(落款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②对应上述业绩的一次付款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同时提供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内容截图。

8)投标人中无中国农业银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不当经济往来及利益关系。

9)投标人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业界声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如果投标人存在重大不良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采购的资格,如已经签订合同的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投标人列入禁入名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律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