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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债权处置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 招标单位:莆田市壶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不良债权处置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不良债权处置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ZRJ[2026]采招032-1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元)

1

不良债权处置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回收债权额的3%

15000.00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名优地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促进本市名优地产品公平公正参与竞争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执行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资格审查内容并按第四章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相关资质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分支机构参加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资料同等有效。

资格承诺函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时间及地点安排(北京时间)

6.1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697日至2026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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