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及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和透露给第三方,不可转让。
一、招标情况
本招标项目沧州银行衡水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已由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沧银衡招对公20260001号
项目名称:沧州银行衡水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5家律师事务所入围沧州银行衡水分行律师库(报名律师事务所少于7家不开标,大于7家入围5家)。服务对象为沧州银行衡水分行及下辖机构。入库后,具体的诉讼案件代理、非诉业务代理、常年法律顾问聘请等事宜由各需求单位另行从库内选聘,按照选聘结果签署相应的合同。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注册成立的,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应当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成立2年以上并有效存续,通过司法部门年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9月9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类银行同类服务业绩(诉讼类、非诉讼类、常年法律顾问类等)。投标人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为准,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
3.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沧州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目前承接的法律事务未与我行有利益冲突。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一)招标公告
1.公告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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