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投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绵投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挂网比选的方式确定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1.1 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1标段划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1.3
1.1.2 招标编号:Z[2024]BX-001
1.1.3 项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1.1.4 服务期限:2024年-2026年(共计3年)
1.1.5 比选范围:企业资格、业绩、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服务方案、现场答辩、服务时间响应、报价等。
1.2 服务内容及要求
1.2.1服务内容: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法律设计、法律规范、法律控制、法律救济诸方面。结合比选人具体情况,其工作职责和范围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1.2.2服务要求:中选人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提供的法律服务不得存在重大瑕疵,不得给比选人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1.3 标段划分、控制价(表一)及报价要求:
标段 划分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含税控制价 (万元/年) |
原顾问服务 截止时间 |
|
标段一 |
1 |
四川优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1 |
2024年7月19日 |
|
2 |
四川创投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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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术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
2.5 |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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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下属:绵阳市泰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8 |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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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下属:绵阳市泰安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1.8 |
2024年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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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下属:绵阳市鸿安鼎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 |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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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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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7 |
绵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4 |
2024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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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绵阳绵州酒店有限公司 |
2.5 |
2024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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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绵阳市绵州嘉来会务服务有限公司 |
2.4 |
2025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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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绵阳富乐山九洲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2 |
2024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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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绵阳富乐山开元酒店有限公司 |
1 |
2024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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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绵阳市康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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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四川越王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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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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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三 |
14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 |
/ |
|
15 |
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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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绵阳嘉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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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绵阳金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5 |
2024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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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绵阳市绵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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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绵阳三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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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绵阳科技城科新医疗发展有限公司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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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四川嘉来海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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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四川西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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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3 |
2024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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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绵阳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6 |
202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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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绵阳市绵投置地有限公司 |
5.25 |
2024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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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2.16 |
2024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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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绵阳市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2.4 |
2024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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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绵阳市康居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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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6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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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9.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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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未列明“原顾问服务截止时间”的,本次服务期限开始时间以中选通知书发放的次日起算; 2.列明“原顾问服务截止时间”的,本次服务期限开始时间以原服务期限截止日次日起算; 3.本次服务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6年12月31日;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月数计算,若服务不足一月的,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费用(月服务费用=年服务费用/12月,日服务费用=月服务费用/30日)。 |
1.3.1报价要求:报价唯一,一次性报价。报价为固定费率下浮,含税包干价形式,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作为不响应比选文件处理。中选单位与其中选标段内的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合同签订金额按中标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1.4 资格要求:
1.4.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由国家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2 业绩要求:项目团队负责人近3年(2021年至今)至少具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满足下列情况之一:①已作出一审判决或仲裁的标的在1000万以上的重大建设工程相关案件服务;②标的在1亿元以上的非诉讼专项服务(金融、投资、公司治理、房地产等建设工程类、拆迁安置均可);③为县级(含)以上中型规模及以上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合规顾问服务;④为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合规顾问服务)。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4.3 主要人员配备要求:服务团队不少于4名律师,都应有A类律师执业证,比选申请人应指派其中一名为本项目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证未标注类别的视为A类律师执业证)
1.4.4 信誉要求: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
1.4.5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4.6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比选申请,但可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1.4.7 当比选申请人被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标段数量多于可以中选的标段数量时,由比选申请人选择中选的合同段,未选择的标段由第二中选候选人中选。
1.5 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5.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携带:
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②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