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哈尔滨新卓资产经营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哈尔滨新卓资产经营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哈尔滨新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新卓资产经营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4)第0024号;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卓资产经营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六、服务内容:法律顾问日常咨询服务、法律知识培训、涉法事项代理等。
七、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八、采购范围:哈尔滨新卓资产经营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全部内容。
九、服务商资格条件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2、服务商近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评审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服务期不少于1年的类似项目(法律顾问咨询)经验。(需提供有效的合同,有效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签订服务周期不少于1年)
3、负责本项目的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4人,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该项目负责人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之日起至本项目评审之日止,至少具备10年以上从业经验。(以执业证书编号体现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4.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至评审截止日)均无行贿犯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4.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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