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教公寓超市法律诉讼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XXY202312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教公寓超市法律诉讼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无锡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招标范围:无锡学院因房屋租赁合同与承租人存在争议,承租人已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现尚结欠无锡学院租赁合同项下相关应付款约人民币200万元,现无锡学院欲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拖欠费用,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其他争议。现无锡学院就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及执行程序进行招标。2.服务内容:无锡学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服务(1)就本案纠纷诉讼案件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2)代理学校与承租人进行谈判磋商,如确定最终纠纷解决方案的,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3)起草、修改起诉诉讼文书及证据材料;(4)代理学校参加与承租人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及执行程序;(5)代理学校跟进房屋腾退事宜;(6)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法律事务。3.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二、本项目最高限价:7.045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青教公寓超市法律诉讼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及本项目拟配备的执业律师在近三年(近三年按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往前推算)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投标无效);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投标人与采购人诉讼相对方存在利益冲突的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1809:00到2024-01-2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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