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2026-2028年度)--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19: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2026-2028年度)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施工 货物 √服务项目采购活动,采用邀请招标 邀请竞争性谈判(磋商) 邀请竞价 √邀请询比 单一来源 直接采购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2026-2028年度)
1.2项目编号:YG3202600455
1.3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32万元
1.7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强化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
系建设,按照国资委、集团深化依法治企工作部署和要求,拟委托一家律
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对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合同、
规章制度、工程设计变更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不断加强法治国企建设,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1.8标段划分:/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恪守社会中介机构“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原则,切实履行“诚信、专业、高效、保密”的服务方
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执业准则和服务规范,优质、高效、独立完
成服务项目:
(1)勤勉、尽责地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工作;
(2)能及时解答采购人的咨询,就聘请方的法律咨询,结合法律专业知识和聘请方的业务实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及解决问题的方案;
(3)应当以其依据的法律法规作出判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司利
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全面、客观法律审查,并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积极对采购人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聘请方进行非诉处理;
(5)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法制宣传培训,提高公司依法治企水平;
(6)应当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7)应对获知的采购人商业秘密、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应当对本项目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及时返还。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有效年审,复印件加
盖公章)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