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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 招标预算:56万元

中原银行新乡分行新乡市永盛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等4户5笔不良资产项目聘请律师代理项目招标 公告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的委托,就中原银行新乡分行新乡市永盛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等4户5笔不良资产项目聘请律师代理项目(项目编号:TXJS-2026-05-09-18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原银行新乡分行新乡市永盛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等4户5笔不良资产项目聘请律师代理项目

二、招标范围:中原银行新乡分行新乡市永盛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等4户5笔不良资产项目聘请律师代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资金:人民币56.18万元(含增值税)

服务期限:24个月(可续签合同)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必要的执业资格,需提供经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

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份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实施的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

4.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包括单位、法人/负责人);

4.5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若不显示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提供承诺书;

(4.4、4.5、4.6三项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查询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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