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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技所-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法律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公告:“中技所-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法律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中技所-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技所-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法律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1.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发行日止,以项目实际执行要求为准。

1.4 采购标的/采购内容:“中技所-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法律服务项目

1.5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希格玛大厦一层101室

1.6 项目概况:在中国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技所”)“中技所-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中技所作为原始权益人,需要聘用法律服务机构,对基础资产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尽职调查,为在证券交易所发行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对由中技所签署的与“中技所-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的协议提供法律审核意见。

1.7 质量要求:

(1)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和方式为发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及建议,并根据中技所要求出具相应的法律分析;起草审核整个专项计划发行运行期间所涉法律文件,并对该等文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后,将按约定格式整理全套交易档案,包含工作底稿、正式文件等材料,通过线下纸质签章版加加密电子版本的方式交付给采购人,确保文件完整可追溯。

(3)协助完成对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的专利状态查询及相关服务工作。

1.8时间要求:能够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响应项目法律服务需求,按要求完成相关法律文件及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入库律所;

(2)供应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知识产权证券化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或提供已发行项目的法律意见书)。

2.4 供应商其他要求:

2.5 是否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5291730分至202661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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