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吴嘴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债权诉讼律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吴嘴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债权诉讼律师项目(采购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44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预算资金为自筹资金21万元,采购人为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吴嘴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吴嘴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债权诉讼律师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2. 项目地址:天津市东丽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吴嘴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债权诉讼律师项目,本次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吴嘴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债权诉讼律师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4. 计划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吴嘴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债权诉讼律师项目
1、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202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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