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兴产业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尽调服务、财务尽调和专项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城兴产业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城兴产业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尽调服务、财务尽调和专项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1. 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1.1.项目编号:HBT-14325003-263562
1.2.项目名称:武汉城兴产业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尽调服务、财务尽调和专项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1.3.项目概况:武汉城兴产业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尽调服务、财务尽调和专项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法律尽调服务采购(HBT-14325003-263562-1);
二标段:财务尽调和专项审计服务采购(HBT-14325003-263562-2);
三标段:资产评估服务采购(HBT-14325003-263562-3)。
1.5.项目采购内容:
(1)一标段法律尽调服务:法律尽调服务及报告、谈判辅助及合同撰写;
(2)二标段财务尽调和专项审计服务:出具财税尽调及三年专项审计报告;
(3)三标段资产评估服务: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完成国资备案手续。
1.6.项目规模:总预算金额43万元。
一标段(法律尽调服务采购)13万元,
二标段(财务尽调和专项审计服务采购)20万元,
三标段(资产评估服务采购)10万元。
1.7.服务期限: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以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以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三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以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1.8.其他:竞选人只能参与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竞选,且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竞选人同时参与任意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竞选,则其所有竞选均无效)。
2. 竞选人资格要求
2.1.一标段:竞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执业资格的律师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投标的,应同时提供总所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二标段:竞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所投标的,应同时提供总所和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三标段:竞选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合伙制的资产评估机构,须具有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2.业绩要求:
一标段:竞选人在近三年(自遴选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股权收购类项目法律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二标段:竞选人在近三年(自遴选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股权收购类项目会计或审计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三标段:竞选人在近三年(自遴选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股权收购类项目资产评估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2.3.竞选人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
(2)未被暂停或取消竞选资格;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竞选人、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竞选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承诺书)
2.4.竞选人不串通竞选(由竞选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竞选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5.竞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遴选文件的获取4.1 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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