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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招标预算:3万元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单位各项业务活动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现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服务需求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生态环监测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需求:协助我单位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保障我单位各项业务活动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订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我单位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节;讲授法律事务知识等。

4.应我单位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5.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采购预算和服务期限

(一)采购预算:3.6万元/年。

(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所提供服务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评审,经采购人评审合格,在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愿下,双方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果评审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

五、投标人资质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 2024 或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5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自拟),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能指派2名以上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顾问服务,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三)具有近三年内,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相关经验。

七、比选文件组成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概况。

3.资格要求及必须提供的资料。

4.评分标准内所涵盖的内容。

5.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于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比选申请文件接收

1.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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