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根据我院工作安排 ,关于金华市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 5个自然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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