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港商贸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玉洞展示中心大楼租赁诉讼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北港商贸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玉洞展示中心大楼租赁诉讼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方:广西北港商贸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5万元
五、采购方式:比质比价采购
六、采购内容:
1.为广西北港商贸有限公司玉洞展示中心大楼租赁提供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2.工作具体内容:担任采购人的代理人,完成诉讼、调解等法律事务。案件内容主要涉及医疗机构、非医疗物资仍在持续占用场地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法律纠纷(拖欠租赁费用约492.65万元)。具体服务包括但不限:调查取证,拟写答辩状、上诉状、复议答复书等法律文书,代为签收和送达法律文书,参加案件质证、会议,查看案件现场,出庭应诉,出具案件代理报告等。
3.服务期: 无固定期限,具体以案件结束时间为准。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按照全国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及民事案件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成立3年以上;
(2)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含年检页) ;
(3)单位及主办律师具有良好资信和信誉,近三年没受到行业部门惩戒(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2 )。
2.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提供至少完成2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或场地占用纠纷诉讼业绩 ,且单案争议金额≥200 万元。(提供委托合同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裁定书复印件(隐去涉密信息)。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签章页、工作内容等能够反映业绩要求的关键页)。
3.人员要求:主办律师: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首次执业注册年限满 5 年及以上。(提供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及近 1 个月社保证明)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1.应商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存在被判决未清偿的债务、被强制执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被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商业伙伴名单,且尚未移出。
(5)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八、公告开始与结束时间:从2026年5月29日15:00起至 2026年6月2日15: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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