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能三局成都分公司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我司就以下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国安能三局成都分公司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AN3J_CDFGS-FW-HTJYZX-CGB-2026-002)
二、采购预算:含税总预算60000元,一年一签。
三、采购内容:
遴选1-2家服务商为我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咨询与合规审查:
2.对企业经营决策、合同管理、劳动人事、工程项目等提供法律意见;
3.法律文件起草与审核:起草/修订合同范本、规章制度,审查业务文件合法性;
4.法律风险防控: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方案,帮助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
5.法治教育,按要求为企业提供法律培训并现场坐班,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四、须符合资格条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
4.2 财务要求:
4.2.1响应人需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注:若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4.2.2响应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4.2.3响应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4.3 业绩要求:
(1)具备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经验,团队中至少2名律师具有5年建设工程或安全生产法律实务经验,并对公司列举的工作量表示认可;提供律师简介。
(2)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为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
4.4 信誉要求:
4.4.1 自2023年至今,未被列入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须提供承诺。
4.4.2 响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或信用中国报告或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此项如截图不准确,评标时可由评标专家或采购人查询确定或投标人复核补证)。
4.5 其他要求:
4.5.1响应人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以及相应的管理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法人企业的需提供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响应人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的实缴证明材料,实缴证明材料须包括但不限于:从“企查查”“天眼查”或“信用中国”等官方公开网站查询获取的实缴资本证明或向公司账户交的投资款凭证,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4.5.2 响应人应如实按照《本企业员工与中国安能集团系统人员关系说明表》提交其法人、出资人、高管中是否存在中国安能集团系统在职、离职、退休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亲属的情况说明。未提交说明的,将进行否决处理。
4.5.3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投标代理人、股东或项目负责人等若为原武警水电部队转业、复员人员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
4.6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做无效标处理:
1.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录的供应商;
2.不具备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
4.未在采购平台上传报价文件或所上传报价未按要求签署以及盖章的;
5.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10.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异常且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11.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12.近三年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经查报价人如存在无注册资本、无实缴资本、人员规模为0、参保人数为0、无实际办公场所、无实际经营活动等情况且报价人无法做出合理说明和证明,被评审组认定存在无法正常履约风险的。
六、询比通知发出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3日10:00(北京时间,节假日无休,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