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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包1)

  •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 招标预算:69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法律事务支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包1)招标公告

 贵州君杰聚锦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法律事务支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包1)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法律事务支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包1)

二、项目编号:GQ-GZJJ2026-0415

三、项目概述:拟将省分公司法律事务支撑服务采购项目为日常法律事务支撑服务类

四、招标内容:

1.日常法律事务支撑服务为固定成本支出,项目总预算约69万元。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分为 1  包。包1:日常法律事务支撑。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

 

          包1:最高限价:69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二)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法定代表人相同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交叉任职情况。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律师事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国家司法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2025年年检。

(八)提供2024年无保留意见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是财务报表。

(九)中标供应商须在贵州邮政开立对公户,通过该邮储账户进行费用结算。(提供承诺在第一次结算前完成开户)

(十)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投标供应商需签署《业务合作对接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

(十二)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投标设备须为自主可控电脑终端,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共用(网卡 / MAC 地址、CPU/CPUID 信息一致将被否决)。

(十三)若投标供应商采取总所+分所的形式参与投标,只能以总所的名义参与,合同签订和法律责任均由总所承担。具体服务时由总所和分所一起提供服务。若分所独立参与投标,则合同签订和法律责任均由分所承担。具体服务时由分所提供服务。总所、分所必须满足:9个服务律师团队分别服务9个市州分公司,其中省分公司本部及直属单位、贵阳公司由1个律师团队服务。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可重叠。(投标供应提供相关承诺函及服务团队表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样品的要求: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