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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外聘律师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外聘律师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外聘律师选聘项目(采购编号:2640STCH2193)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安徽省分公司)根据中选结果与中选供应商签署。现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外聘律师选聘项目。

2.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外聘律师选聘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数量

中选供应商数量(N

标包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外聘律师选聘项目

本项目选聘2家法律服务机构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及下属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

备注:若有效供应商数量≥4家,中选供应商数量(N)为2家;若有效供应商数量<4家,否决全部响应。

2.5服务期限:202681--2028731日。

2.6实施地点:安徽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分所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1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内(202311日至首次应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529日至20266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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