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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 招标预算:5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法律服务询比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指定“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法律服务

二、项目编号:GN2026-07-3832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法律服务

四、采购内容:年费用预估35万元,2年合同期预估70万元。

其中: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预算金额为每年5万元,2年共10万元,设置最高限价为每年5万元(含税);

2.法律纠纷类案件代理服务预算金额约每年30万元,2年约60万元,设置最高限价折扣率为70%(含税)。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登记的可开具合规发票、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具备由安徽省司法厅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指派至少2名律师为该项目提供专项服务,其中一名为主办顾问律师,须为事务所合伙人或副主任级别以上的律师,委派的顾问律师须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提供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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