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我公司将进行下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党武街道对“关于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中瑞康项目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展追偿法律服务
2.项目编号:KZZX-2026-080
3.项目预算:300000.00元
4.服务期:至党武街道代付中瑞康项目应急周转金追偿法律服务诉讼、执行程序终止。
5.服务地点: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武街道办事处。
6.服务范围:针对中瑞康项目应急周转金代付事宜,提供全流程、闭环式的法律追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尽职调查与证据收集、债务人资信与财产线索调查、出具追偿法律方案、发送律师函、参与诉前和诉中调解、提起诉讼/仲裁、申请财产保全、代理一审/二审/执行程序及终结本次执行后的财产线索恢复执行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信息
1.时间: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7:0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