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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访专项法律顾问选聘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4万元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访专项法律顾问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访专项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2.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访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对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结论出具法律意见;对政策性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决策辅助与风险研判;重大接访、下访现场提供法律释明、政策解读与处置支持;参加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信访处理结果进行法律点评与合规建议;建立随叫随到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提供线上/现场支持;免费提供1次信访专项法律培训;完成其他与信访法律服务相关工作。

2.3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为A1合同包。

2.4最高询比限价:40,000元人民币。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2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3年5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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