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取1家信誉好、服务优的企业提供法律诉讼服务,主要是一起指定案件的一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有成熟的律师团队和资质,重大经济纠纷处置的经验(提供成功处置案例的证明)。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至 2026年06月01日 ,每天上午 09:30 至 12:59 ,下午 16:00 至 20: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