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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30万元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

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FW002026GK001274

1.3服务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处理预重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

1.5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 300000.00 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

盖公章)

2.2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具有本项目相关法律事务处理相关经验

。(提供有效的专职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执业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提供相关经验证明

合同或其他材料)

2.3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含主办律师)2名以上,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具有本

项目相关法律事务相关经验。(提供有效的专职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执业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

称一致;提供相关经验证明合同或其他材料)

2.4提供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本项目同类法律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年5月29日09时00分至 2026年 6月2日16 时00 分 (北

京时间)期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