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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法律纠纷案件代理律师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法律纠纷案件代理律师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5-007776

二、采购单名称: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法律纠纷案件代理律师项目

三、采购代理机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5-31 15:3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06-10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1

采购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物资名称:法律纠纷案件代理律师项目

税率: 1%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5.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报价单位资质要求: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服务项目主责律师执业年限不得少于8年。投标律师事务所未受过行政处罚的;投标律师事务所五年内未与委托人发生诉讼纠纷的。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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