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普天创新创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普天双创)的委托,就普天创新创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普天高科518街区土地盘活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服务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普天创新创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普天高科518街区土地盘活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722-26JT2223ZB4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人拟选聘1家法律机构就普天高新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高科)518街区股权融资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分为三个阶段,包括合作方引入、项目建设与销售运营服务支持、合作方退出合规性审查与退出流程法律性指导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意见书与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如对该子公司、土地资产、引战合作开发模式(特别是涉及国资监管、土地、规划、税务等方面)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相关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等。
2.全套交易文件起草与定稿:涵盖开发合作引入及退出相关的必要文件的起草或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合作协议、(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决策会议工作机制等相关管理与交易安排。
3.作为普天双创法律顾问,在项目建设与销售运营阶段,为重要合同、重大经营事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及时识别预警相关风险,合理维护普天双创权益。
4.全过程关键节点与法律相关的论证与咨询,现场参加关键谈判节点会议。
5.与本项目相关第三方(专项咨询机构、审计机构等)有机协作配合,推动项目有序进行。
本次法律服务委托方为普天双创和普天高科,合同款项由普天高科支付。
二、采购范围:
2.1服务内容:专项法律服务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自《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引战合作项目全部交易文件签署、减资退出法律安排完成、项目核心法律服务事项办结之日止。预计服务期3年,以实际项目安排办结为准。
2.4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2.5 简要服务要求:详见第七章工作范围和内容。
三、合格供应商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 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3.2 供应商须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律所库》(2024年版)在库律所或为资产公司及普天双创的合格供应商在库律所;
3.3 供应商须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拟派的团队负责人(主办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供应商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供应商须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和社会信用,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律所及拟指派执行本项目的律师未存在不良执业记录,未被列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
3.6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书;
3.7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采购;
3.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取得:
4.1采购文件自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日下午16时出售,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概不退还。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