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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5万元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地铁2026年集团各类融资工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JFV-2026-FW1036

项目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

项目行业分类: 道路运输业

资金来源: 国有:100%

项目概况: 深圳地铁拟于2026年申请注册300亿元中期票据、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50亿元私募公司债发行额度(发行额度、发行时间以实际发行时间为准)。根据注册发行的相关规定,采购人需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各项融资工具发行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公告名称: 深圳地铁2026年集团各类融资工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28 09:00 至 2026-06-08 10:00

公告内容: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深圳地铁2026年集团各类融资工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FW-20251231-9271

报价方式: 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 250000

大写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

采购控制价说明: 含税价

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是否评定分离: 否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服务期(天): 910

服务期说明: 自项目启动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为止。

招标/采购范围: 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融资工具发行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开展合规性审核、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申报注册、发行各期公司债出具法律意见书及相关说明文件;应按监管要求,配合出具申报及各期发行的相关材料;应发行人要求或安排,出席/列席有关会议;其他与本次公司各项融资工具发行事项相关的专业法律服务;按照监管要求应由总所出具的报告及文件,须由总所出具并加盖公章。

资格条件:

(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参选人提供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参选人应当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统一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参选人具备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参选人提供证明材料:

1.提供中国***网站备案截图文件。(含首次备案和2025年年度备案文件)

2.资格文件复印件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官方网站(https://www.nafmii.org.cn/)查询截图。

3.分所投标的,可提供总所资格文件。(仅此项可提供总所资格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及选派的团队成员近三年(2023年5月1日)以来未受到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或通报批评。 

(5)参选人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参选人及其选派的团队成员参与本项目不违反有关律师执业的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7)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比选。(3-7项参选人提供证明材料:律协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5-28 09: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6-08 1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6-06-02 09:00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6-06-02 18: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6-08 10:00

公告媒体: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深圳地铁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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