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成都联通2026-2028年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3-08-04D-2026-D-F-C1334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6号1栋,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成都联通2026-2028年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1.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成都联通采购法律事务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按以下分工承接公司全部日常法律事务及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工作,服务内容包括成都市分公司及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区县分公司、成都联通数科中心以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为主体开展业务所需提供的法律服务:
采购包1:负责公司日常法律顾问坐班法律服务,标的金额在50万元(含)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同时负责诉讼费预估总额70%的50万元以上标的额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工作。
采购包2:负责诉讼费预估总额30%的50万元以上标的额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工作。
两家律所的服务内容、计费标准均执行本项目既定规则,诉讼案件分配时结合案件标的额、专业类型等因素,按前述比例统筹安排。
1.1.3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788678.00元;其中:
采购包1:不含税金额664149.80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部分不含税金额373584.00元;50万元以上标的额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工作部分不含税金额290565.80元);
采购包2:不含税金额124528.20元。
1.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一年一签。
1.1.5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采购包;
1.1.7本项目中选人数量:各采购包均为1名,本项目兼投限中。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其中采购包1:
①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部分:应答不含税总价不得高于336225.60元,
(注:合同签订不含税上限金额为中选的应答不含税总价);
②50万元以上标的额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工作部分:折扣报价不得高于90%,
(签订合同上限金额为不含税261509.22元(即预算金额*90%))。
采购包2:50万元以上标的额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工作部分:折扣报价不得高于90%,
(注:签订合同上限金额为不含税112075.38元(即预算金额*90%))。
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主体资格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2 发票开具要求:应答人须承诺结算时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经营状况具备可持续性,不存在履约风险。(提供承诺书)
2.4信誉要求: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结果为准)
2.5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 黑名单要求: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8法律服务许可证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包含许可证副本页、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页、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原件备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7日2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9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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