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5-007559

二、采购单名称: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第二次)

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6-01 12: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06-08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1

采购人: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名称: 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税率: 6%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5.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报价人必须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度检查合格。

8.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电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第一学历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时间10年以上,顾问律师工作组至少由2人组成且至少有1人为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