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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机构法律尽职调查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
  • 招标预算:29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Y-2023-00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融资担保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机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针对12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详细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29.5万元

二标段:针对8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1家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和3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机构进行调查,详细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29万元

预算合计:58.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

(5)《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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