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松村集体经济组织起诉乡政府及沈华燮雇佣律师
农村集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接受 铁力市年丰朝鲜族乡吉松村集体经济组织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黑龙江省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吉松村雇佣律师(项目名称)进行竞价采购。本项目工程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 铁力市年丰乡朝鲜族吉松村集体经济组织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松村集体经济组织雇佣律师。
2.2建设地点:吉松村集体经济组织。
2.3建设规模:雇佣律师。
2.4计划工期:2026年6月5日—案件结束。
2.5质量标准:帮助吉松村起诉乡政府。
2.6招标范围:有资质的律师。
2.7招标控制价:8000元
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4.采购预算:
1.案件1件8000元
5.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有资质公司竞价。
6.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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