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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项目法律专项咨询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邀请函

  • 招标单位:宜宾高新创领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万元

招标编号:XBCG202605270010

招标单位:宜宾高新创领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根据工作安排,宜宾高新创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公司”)拟开展合伙企业项目法律专项咨询服务(第二次)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伙企业项目法律专项咨询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

(三)项目概况:根据安排,高新创投公司拟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方(以下简称“信达资本”)合作组建合伙企业,为持续推进工作,现拟招选第三方机构对该合伙企业项目提供法律专项咨询服务。

(四)服务期限:按实际工作要求为限。

(五)服务内容: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协助起草、审查、修改该合伙企业项目涉及的协议及补充协议、交易方案等;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参与相关事项的谈判;对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六)最高限价:28000元(含税)。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于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7.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律师事务所资质

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委派律师需要具备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6年527日17:00至2026年61日23: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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