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律所代理金领贷逾期贷款法律清收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CA-13-2026-004-61-06号
3. 采购代理编号:GXCZ-C-26280095
4. 采购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7号中和广场20楼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 预算标准:本次全风险代理采购拟控制成本不超过6%,该批金领贷逾期贷款委外的律师费用预算为不超过479,843.13元(债权总金额7,997,385.51元*100%*回收金额的6%)。前期我行不提供基础律师费,后续根据债权清偿金额按比例支付律师费,律师费由我行垫付。(最终成本以与中标律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8.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代理合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如果合作情况良好、合作双方均无异议,经磋商可以延期两年,延期次数限三次。
9. 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代理本行信用类金领贷逾期贷款催收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短信以及律师函等非诉措施催收;调解、和解、诉讼、执行等法律措施清收。
详见本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
10.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授权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参与投标的授权证明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5) 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6) 供应商至评审之日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8)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 须具有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成立三年以上(2023年4月1日及以前,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批准日期为准),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至少有六名五年以上(2021年4月1日及以前,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为准)执业经验的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
11. 竞争性采购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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