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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代理金领贷逾期贷款法律清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律所代理金领贷逾期贷款法律清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律所代理金领贷逾期贷款法律清收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CA-13-2026-004-61-06号

3. 采购代理编号:GXCZ-C-26280095 

4. 采购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7号中和广场20楼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 预算标准:本次全风险代理采购拟控制成本不超过6%,该批金领贷逾期贷款委外的律师费用预算为不超过479,843.13元(债权总金额7,997,385.51元*100%*回收金额的6%)。前期我行不提供基础律师费,后续根据债权清偿金额按比例支付律师费,律师费由我行垫付。(最终成本以与中标律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8.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代理合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如果合作情况良好、合作双方均无异议,经磋商可以延期两年,延期次数限三次。

9. 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代理本行信用类金领贷逾期贷款催收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短信以及律师函等非诉措施催收;调解、和解、诉讼、执行等法律措施清收。详见本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

10.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授权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参与投标的授权证明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6)供应商至评审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响应函》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8)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须具有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成立三年以上(2023年4月1日及以前,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批准日期为准),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至少有六名五年以上(2021年4月1日及以前,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为准)执业经验的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

11.竞争性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