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政府2026-2027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磋商邀请
广安政公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邻水县司法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邻水县人民政府2026-2027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A-ZG-LSSFJ-2026-040001
2.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人民政府2026-2027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3.采购人:邻水县司法局。
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政公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为尽可能避免单一供应商因利害关系不能代理服务对象的特殊情况,本项目采购两名供应商,每名供应商最高限价1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邻水县人民政府2026-2027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本项目为1个采购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自2026年05月28 日至2026年06月03 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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