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法律服务的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ZGZ2026-G-05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75000.00元,招标人为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叁佰陆拾柒万伍仟元整(3675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A、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
6、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7、近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不存在被相关部门限制或禁止参加招投标的行为: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拟派法律顾问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本项目接受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总公司的两个或以上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报名单位为分支机构,则成立时间以分支机构成立时间为准。):
2、律师团队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能源行业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新能源项目合作开发或股权收购法律服务项目:
3、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交供应商股东关系的详细说明资料(提供“企查查”或类似相关网站上的股东关系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0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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