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律咨询服务(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2024年法律咨询服务(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0103030171423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建设总规模为2×400t/d炉排式垃圾焚烧炉+2×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
七、服务内容:负责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审核法律文书、招采文件、合同、规章制度及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及其
他交办的法律事务等工作。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负责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审核法律文书、招采文件、合同、规章制度及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 函,及其他交办的法律事务等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供应商服务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胜利镇胜利村
十、服务地点要求:合同生效后12个月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 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要求及资质证书。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资质、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基本户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5项同等采购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7日 到 2024年01月2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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