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的委托,现对宿州市立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SZSLYY-2026008
2、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
①基础服务费:6万元/每年;
②风险代理费:5%(注:医疗纠纷以外案件,单个案件不收取基础代理费,具体计算:
1、医院为被告/被申请人时:按对方诉请金额-生效文书确定金额×5%计取;
2、医院为原告/申请人时不另收费;
3、年度风险代理金上限4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供应商年度考核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8、项目基本概况:为满足医院法制建设发展需要,拟采购常年法律顾问为院方提供法律顾问咨询及司法诉讼等法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
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2)(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须附最新年检合格页扫描件。
注:本项目接受分所参加,但同一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中仅允许其中一个主体参与,否则该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均视为无效响应。以分所名义参加的,不可借用总所的人员、业绩等材料响应;总所名义参加的,不可使用分所的人员、业绩等。
2.3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信息及技术真实、准确。否则,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提供承诺)
5.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
三、比选文件获取办法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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