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及村民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化解争议纠纷,茅岗二十社成员大会研究决定就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茅岗第二十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广州科升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茅岗社区(茅岗路以东)物业闲置补偿协议》的纠纷案和茅岗第二十社与广州科升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梁志岳关于《租赁合同终止及清退补偿协议》的纠纷案向有相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采购服务,公开欢迎符合报名条件及要求的单位参与竞价,同时亦诚邀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广东颂信律师事务所进行询价,从中选定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鱼珠街茅岗二十社合同纠纷案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黄埔区鱼珠街茅岗第二十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资金来源:农村集体资金
四、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价低者得的原则,如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服务单位。
五、服务内容:
1.代理贵社前述纠纷案件的一、二审、执行,草拟诉讼文书,整理证据材料,参与庭审;
2.参与前述纠纷案件诉讼前、诉讼中的沟通会议、谈判会议;
3.起草诉讼前、诉讼中的相关通知、函件等文件;
4.起草前述纠纷案件的和解、调解协议;
5.其他前述纠纷案件所需的服务内容。
六、服务时间: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至案件收到二审判决,案件执行完成。
七、最高控制价(含税):280000元整(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八、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竞投需提供材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2.律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委托律师(拟指派律师)的律师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报价函。
注:报价单位需将上述资料密封递交,包封上应写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十、其他说明:
1.服务单位报名时即视为接受公告设定的服务条件。
2.不符合资质要求、报价材料不齐的报价单位均视为不符合服务条件,取消交易资格。
3.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竞投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十一、公告发布、递交文件及交易时间、地点:
1.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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