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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
  • 招标预算:84万元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2026.7-2029.7法规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0NT020263496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预算为84万元(3年)。其中咨询服务费不超过54万元/3年,诉讼、仲裁等专项代理服务,不涉及财产的最高限价为6000元/件,涉及财产的最高限价为该争议标的额的1%且不超过10000元/件。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采购内容与范围: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自2026年7月11日起算。

三、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须有2025年的年检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服务团队全部成员不得少于5人,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且执业年限都不少于 3 年,熟悉行政相关法律政策优先;其中,投标人须派驻一名专职律师提供驻场服务【提供律师团队全部成员名录、全部成员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5月以前)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服务团队每人缴纳的202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在南通市辖区内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能保障服务响应及时性。如供应商为南通本地事务所,需在南通市辖区内具备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提供本地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如供应商为外地事务所,须承诺中选后在南通市辖区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以及时响应服务需求,且建立稳定的本地服务机制(承诺函格式自拟,中选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5.投标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代表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①授权代表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的202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扫描件】;

6.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提供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8.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例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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