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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我单位拟开展律顾问(项目名称)采购工作,该项目拟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地点: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三)服务内容: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培训等。

(四)服务期限: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如律师团队介绍、办公场所证明等)。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律师事务所及拟指派律师均需无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记录)。

(六)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七)特殊资格:拟指派的主办律师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且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提供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承诺保证完全遵守业主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业主的商业机密及工作中知悉的敏感信息。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价方式

报价人应参考《贵阳市律师服务收费平均价格》(贵阳市律师协会筑律协〔2017〕6号通知)常年法律顾问收费平均标准,结合自身成本和服务水平,自主确定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报价。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包含日常法律服务所产生的人工费、差旅费、通讯费、资料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个案代理服务费,委托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涉及)。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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