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常委会对备案工作的各项安排和要求,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围绕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遵循“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队伍在法治绵竹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制定和实施,加快推进法治绵竹建设,决定公开遴选绵竹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法律顾问团外聘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或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并获得国家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
(三)从事律师工作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办理过涉及党政机关的法律事务;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科研的,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并具有2年以上的法学教学、科研经历。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纪律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遴选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