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村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农村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6月5日09时 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B-2026-82
2、项目名称:宜昌市农村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万元
5、最高限价:15万元
6、采购需求:拟选定一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组成专业团队,负责宜昌市农业农村局信访、人民调解、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等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以分所名义参与磋商,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其提交的资质证明、人员执业注册信息、业绩及荣誉等材料须严格对应该分所名称;分所使用总所或其他分所资料,或总所使用分所资料的,均不予认可。同一律师事务所(含总所及其所有分所)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本次磋商;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同时提交的,其所有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提供执业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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