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展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法律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 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江苏睢展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法律服务采购
1.2 项目编号: GQQY-XB2026050530
1.3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高作镇工业路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招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时间不得少于5年。
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合同工期300日历天,合同造价为6689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为100万元、暂列金额为150万元(该费用用于电梯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实施)】。
2、该工程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审计主管部门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审计公司对合同价格清单重新编制,且不执行建设单位控制价预算的相关原则,对项目价格清单进行调整,致使中标价(合同价)失去实际意义,并出现大幅度降低。
3、由于审计部门未按照合同约定EPC总承包方式进行项目结算审计,致使部分技术措施优化项目工程费用未能得到计取。同时在钢筋、脚手架、模板等多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及取费单价上,审计部门不执行建设单位招标控制价计算方式和取费定额相关规定,直接给工程结算造成了较大幅度减少、工程项目结算长期未能审定。
4、该工程项目已收取工程款5558.15万元。按照合同签约价,建设单位尚欠工程款约980.85万元。按照结算送审价,建设单位尚欠工程款约1569.05万元。
5、采购人针对上述情况,拟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并对工程项目结算申请司法鉴定,同时进行相关索赔。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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