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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辐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发行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国同辐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发行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同辐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发行法律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同辐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发行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同辐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发行法律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

 CNSC-24HJSB020117    

1.3 采购单位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4-2026年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投标律所服务方案、服务团队、支持程度以及费用报价等因素,从参与竞谈律所中择优选取1家律所,完成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相关法律服务。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发行法律服务项目 

2.2 服务期限

根据采购人需求待定

2.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或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企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法律顾问工作及相关服务,应答时须提供相关合法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3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应答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1151700202412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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