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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庭悦府(原凡尔赛公馆)三期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代理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马鞍山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0万元

澜庭悦府(原名凡尔赛公馆)小区三期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代理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澜庭悦府(原名凡尔赛公馆)小区三期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代理法律服务项目以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安徽出版集团外聘法律顾问事务所备选库(2023-2026年)组别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成员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澜庭悦府(原名凡尔赛公馆)小区三期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2、标包划分:1个标包。

3、采购范围: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马鞍山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下简称“案件”)一审、二审及反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调查、取证、代理出庭、代为调解、提起上诉、代收各类法律文书等服务。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项目控制价(参比人实际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费用形式:风险代理;控制价:一审基础代理费用10万元;二审(若有)基础代理费用5万元;风险代理费控制费率为5%(在最终判决结果低于原告诉请金额达50%以上的部分,予以计取5%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最终判决审减金额-原告诉请金额*50%)*5%。若最终判决结果高于50%原告诉请金额时,代理费仅计取基础代理费)。注:甲方如需反诉,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即最终判决审减金额包括反诉判决金额,不单独计算。

注:若发生二审,二审基础代理费按一审代理费报价的50%计取,风险代理费计取标准为二审结束的最终判决金额,按上述公式计算(即一审结束时不计算风险费)。如一审时对方撤诉的,则我公司按一审基础代理费的50%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如二审时对方撤诉的,则我公司按一审审减金额计算的法律服务费另加二审基础代理费的50%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6、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出具二审判决书(如有)时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安徽出版集团外聘法律顾问事务所备选库(2023-2026年)组别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成员单位。

2、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与案件利益人存在代理或其他业务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律师团队资格要求:(1)拟派律师团队不得少于3人,从业年限均应至少在6年以上(包括助理),均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拟派律师团队中须不少于2人具有建筑或房地产专业法律执业证书(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律师事务所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三、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5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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