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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40万元

    深圳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SZT-2024-FW0142

    项目地址:深圳市

    标段/包名称:深圳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FW-20240115-0304

    采购控制价(元):40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本次招标控制价40万元(含税),其中每年不超过20万元(含税)。

    *是否缴纳保证金:收取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标/响应文件:线上递交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服务期(天):730

    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年。

    质疑截止时间:2024-01-25 17: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4-01-30 18: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4-02-05 10:00

    开标时间:2024-02-05 10:00

    项目概况:深圳通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1亿元,是国有控股企业,股东单位包括深圳地铁集团(40%)、巴士集团(30%)、深港集团(15%)和运发公司(15%)。公司坚持市交通局的领导,积极服务全市公共交通发展,承担市公共交通支付结算中心和政府惠民补贴的重要平台,负责深圳通卡发行管理,交易清分结算,系统平台开发运营等。同时,公司受政府委托,代建代运营轨道交通清分结算中心(ACC),负责轨道交通票务收益的清算分账、票卡发行、政策制定、数据发布等工作。近年来,深圳通立足公共交通及交通周边应用领域积极拓展业务服务,在公共交通、小额消费、餐饮娱乐、停车缴费、智慧园区等方面得以广泛应用,同时积极推动转型创新,自主推出“深圳通+”二维码、深圳通APP、后付费卡、电子发票等产品服务,积极推进全市公交地铁“一码通行”、全国互联互通、人脸识别应用等公共服务功能,并积极参与政府部门民生服务功能,积极提升深圳通服务水平和品牌价值,为市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目前,深圳通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将涉及众多企业管理、人事劳资、对外战略合作、互联网等新业务,为保障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合法权益,拟选聘在企业内部治理、资本运作、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方面有丰富专业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公告名称:深圳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范围: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指派服务人员3人、执业律师不少于2人的服务团队,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除非发生转所等客观情况,否则律所不得擅自更换律师。企业可以根据需求和律所的投标介绍在服务团队中指定服务人员,如果资质和服务不能达到投标承诺,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2年,每年费用在20万元以内且保持不变(以中标价格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若企业对律所年度考核不达标,则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深圳通公司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检审合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和列入失信惩戒、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股东构成表,格式自拟,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打印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住所设在深圳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办公场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能直接判断出从属关系(如子公司、分支机构等),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

    (6)拥有从业人员80人以上,年度检审合格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到40人以上,拟派项目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提供自拟承诺函,并提供拟派主办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近5年内未发生违反执业道德或执业纪律的行为(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其他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1-15 14:3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2-05 10:00

    公告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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