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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烟草公司吉安市公司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江西省烟草公司吉安市公司
  • 招标预算:49万元

   江西省烟草公司吉安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ayc-2023-48-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省烟草公司吉安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省烟草公司吉安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江西省烟草公司吉安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省烟草公司吉安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开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提供声明函原件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提供承诺函原件】;

    8.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投标供应商之间,其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选其中一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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