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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某公司不良贷款诉讼清收案件外聘律师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招标预算:180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ZL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诉讼清收案件外聘律师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委托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ZL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诉讼清收案件外聘律师项目”展开公开征集供应商,现邀请具备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采购人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集中采购,采购人可以根据规定的流程规则选取合格供应商邀请其参加项目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8-2446ZD010F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ZL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诉讼清收案件外聘律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采购需求:ZL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诉讼清收案件外聘律师项目1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分所与总所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投标”;

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4.近三年未被纳入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或任一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库名单(由招标人提供资料);

5.提供最近三年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钮(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个人)/单位行贿(如单位)”→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结果以代理公司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6.提供最近三年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http://www.court.gov.cn/”首页→点击左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结果以代理公司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7.提供《廉洁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并同时注册交通银行智采平台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成为在库供应商,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时间时间:20241112024117(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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