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XM2023-TZ0860 2024-2025年分行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更正:
一、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服务规范书》中,11.技术服务建议书要求:原“(3)对本规范书项目范围的满足情况,应完整覆盖第三部分的项目内容”。现更改为“(3)对本规范书项目范围的满足情况,应完整覆盖第三部分(3.服务内容)的项目内容”。
二、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服务规范书》中,11.技术服务建议书要求:原“(5)对项目的实施安排的满足情况,应完整覆盖第四部分第三节的要求”。现更改为“(5)对项目的实施安排的满足情况,应完整覆盖第五部分(5.项目时间要求)的要求”。
三、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服务规范书》中,12.工作成果交付验收要求:原“12.1 交付物:第4部分项目交付成果的清单列明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制度文档、工作方案、工具模板等文档资料,以及与服务规范书中的“项目范围”有关的其他服务成果)”。现更改为“12.1 交付物:第七部分(7.项目交付成果)项目交付成果的清单列明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制度文档、工作方案、工具模板等文档资料,以及与服务规范书中的“项目范围”有关的其他服务成果)”。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2024年01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本更正公告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更正公告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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