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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融资产品发行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宿迁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YT[2023]069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融资产品发行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产品100000.00元/单,证券交易所产品150000.00元/单。

  (六)采购需求:宿迁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融资产品发行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宿迁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期间直接融资法律相关服务,现向社会公开选择律师事务所服务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2024—2026年度)。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司法部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具有司法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前来竞标的,需提供总所授权)

  2.供应商需具有证券服务相关资格,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基本信息情况表》中的单位(提供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 6 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1月10日9:00至2024年01月12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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